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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双赢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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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扯说了那么多,其实并非舍不得跟袁府的联姻,而是为了这份聘礼而来。

说来可笑,袁府的嫡亲女儿,在外人看来是何等尊贵,可放在这小子眼中,竟然还不如那些阿堵物重要。

袁阶并不知道后世有句名言叫“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”,但对他而言,此事能以钱财结束,自然是最理想的结果。说老实话,刚才徐佑的虚张声势确实有点吓到了他,生怕再起波折,笑道“我这就让人去取礼单……冯桐!”

一直在外间侍立的冯桐马上推门进来,听了袁阶的吩咐,有点摸不着头脑,但还是回禀道“单子不用取了,都在老奴的心里记着呢,共璋璧十枚、鹿皮三十张、羊四只、犊两头、雁一只、酒黍稷稻米面各百斛、锦彩五十匹、绢三百匹、钱五十万……”

冯桐洋洋洒洒说了好一会,徐佑听着就跟以前相声《报菜名》里的段子一样,也从另一个方面,让他真正认识到这个时代高门望族的奢靡无度。

不过姻亲之好毕竟是了不得的大事,礼单丰盛些也在情理当中,比起魏朝时的著名吃货何曾,一日餐饮费用一万钱,还说没有下筷子的地方,这只是小儿科了。况且礼单里的好多东西,都是《仪礼?士昏礼》规定的,比如大雁,是必备的东西,大雁按照季节迁移南北,用来比喻妇人要不失其节,而雁子飞时行止成列,却是告诉人们要长幼有序,不可逾越。

不过因为这个“大雁”,还闹出不少搞笑的事来。要知道大雁毕竟是飞在天上的高级动物,一般人想要扑捉十分不易,曾经有的民家因为终年打不到一只雁,几乎都耽误了儿女的婚期。有鉴于此,魏晋时经过官府、社会和玄、道、儒、释等各界名流的集体讨论,决定可以用“鹅”来代替。这条法令一出,估计大雁一族要“亦矣歌”,而呆头鹅却得“常戚戚”了。

“冯管事好急才,竟连这么久的礼单都记得一清二楚,袁公府中,真可为遍地英杰。”

在自家郎主面前受到赞扬,可比私下里说上一万句,冯桐极为得意,再看徐佑也变得顺眼多了,起码没之前那么厌恶了。

袁阶皱眉道“七郎,要是按照原礼单退还,恐怕有些东西今天置备不齐……”不说别的,就是大雁,这个时节去哪里找?

“不用这么麻烦,”徐佑笑道“除去钱币,其他东西折价五十万,共计一百万钱,这样大家都方便许多。”

一万钱大概可买一百五十石至二百石谷,抑或七只羊、10匹绢布和兑换一两黄金,徐佑开的价,其实是低了的。这倒不是他害羞脸嫩,不敢狮子大开口,而是深思熟虑之后做的决定,要是现在有官身士籍,就是千万钱也可以拿了就走。但他的身份只是个齐民,处在社会的最底层,要是随身带着巨资,到了钱塘那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不仅太过招摇,而且极易招惹各种祸事。所以,不多不少,百万钱恰到好处,既可以满足当下的基本需求,也可以为日后的谋划攒下本金。

只要有本金在手,曾经纵横商海的徐佑,根本不惧怕任何艰难险阻。归根结底,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,社会的本质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,一理通百理明,做人、做事、做生意都是如此!

“我岂能占你的便宜!”

袁阶这点风度还是有的,对冯桐道“去支取一百五十万钱,备好牛车,等七郎动身去钱塘时,直接送到座舟之上。”

既然袁阶非要多给五十万,徐佑也没有拒绝,笑着答了谢。钱财之事议定,袁阶不欲耽搁,让冯桐去取来婚书,又转头望着徐佑,道“你的婚书可曾随身带着?”

其时婚书一式两份,男方女方各留一份,徐佑摇头道“那夜突逢大难,一应物什尽毁于大火之中,什么都不曾带出。”

虽说退婚要收回婚书,但实在没有也无关紧要,重要的不是通婚书,而是退婚书。等冯桐取来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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