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言情 > 穿书后她与反派大佬相互娇养

003 被大佬认可了?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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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可是她从沈诚舒那里“顺”过来的,以他手眼通天的能力,这东西只要进了当铺,说不定就能查到这里,那她只有死路一条了,这是她即便身无分文也不敢动这块玉的原因。

她倒不是多稀罕他的玉,只是觉得沈诚舒不是个东西,好歹是个男主啊,结果做事那么不厚道,所以,顺手牵羊了!说起来,还是她大气,她临走时还在房里扔了几个铜板——给沈诚舒过夜费!

“你若是信我,我可以找人给你换成钱。”叶扶苏道。

陈瑾初笑道:“你有什么办法?”

叶扶苏道:“这个你不必问。”

这么自信从容、高冷霸道,陈瑾初再次怀疑眼前这个病弱少年就是原文反派大佬叶扶苏。

陈瑾初想欢呼,看来,天道还不算狗,虽然对她种种磋磨,但她认识黑化之前的反派大佬,还有这样一段机缘,只要大腿抱得好,生活必须没烦恼!

这个念头一旦出现,就像一颗种子在陈瑾初的心里生根发芽,嗯,她得想办法验证一下!

陈瑾初谄媚地笑着:“小苏,姐姐问你,天源国是不是有个很厉害的国师和你同名啊?”

没错,昵称“小苏”、自称姐姐,凑近乎必备!

叶扶苏皱了皱,这女人不知道天高地厚吗?姐姐?

“玉交给我吗?”叶扶苏面无表情。

“这块玉,你最好不要去当铺一类的地方。”陈瑾初道,她还在犹豫。

“来路不正么?”叶扶苏一针见血,然后扭头就走。

陈瑾初心说,这家伙脾气真大,急忙小跑两步追上他,将玉交给他。

那玉被能工巧匠雕刻成玉如意的形状,但只有拇指大小,下面还挂着金丝编制的绦子。陈瑾初仔细观察过,玉的背部有一个篆体“勤”,想来这是勤国公的府标,这也是她不敢轻易拿去当掉的原因。

叶扶苏的冷酷从容、寡言少语,时刻让陈瑾初生出一种错觉:这就是那个大反派!但是,眼前眼神干净的病弱少年又让陈瑾初拿不定主意。

到了晚间,叶扶苏还未回来,按照往常,这个饭点,他肯定会回来的,陈瑾初看了看窗外,下雨了,看那阴沉的架势还有更大的雨。

她想也没想,当即拿起油纸伞就冲了出去。

走了两条街也没看到叶扶苏的影子,而此刻电闪雷鸣,雨如瓢泼。

陈瑾初内心一阵自责,大概是上辈子活得太精致利己了,竟然放心让叶扶苏这样的少年每日里独自出入,之前她问过叶扶苏行踪,他爱答不理后,陈瑾初也就懒得自讨没趣,干脆不问。

“喵呜!”臭宝出现了。

陈瑾初大喜:“臭宝!你不是跟着小苏出去了吗?小苏在哪里?”

臭宝冲着她又喵呜了几声,就朝前跑,陈瑾初跟在后头,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去,全身湿透了。

跑了几里路,已经到了街尾,街上漆黑一片,趁着闪电的光亮陈瑾初看见一个瘦弱的身影缩在一处门楼前。

“小苏!”陈瑾初唤了一声,心头颤了颤,作为魔女圣斗士,她在现代没有结婚生子,不知道养孩子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,但此刻内心柔软无比,一股怜惜的情绪油然而生。

叶扶苏在闪电雷声中瑟瑟发抖。

陈瑾初背起叶扶苏,想要撑伞,但是,这古代的油纸伞太重,她一手托着叶扶苏一手撑着伞,实在有些吃力,反正两人身上都湿了,干脆把伞扔了。

陈瑾初驮着叶扶苏进了家,给叶扶苏放了热水,为他换衣服的时候,在他左侧锁骨处赫然发现一颗红豆大小、成泪珠状的胭脂痣——这是《第一佞臣》中叶扶苏的专有体征,原书作者详细描述过,还把这颗胭脂痣表述为“胭脂泪”,据说是情|动的时候异样红艳,如美人啼泪,引人遐想。

相同的名字,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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