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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农业之神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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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娇娘看见王希咖领着郎那多回来,还以为是王希咖买了条狗送给她,别提有多高兴了。搂着郎那多又亲又抱的,还给郎那多起名“来福”。

直到郎那多开口打招呼,王希咖又对郎那多的种族做了解释,孟娇娘才把郎那多当作一个人,而不是一只宠物。

王希咖给郎那多找了一身衣服,郎那多变好身出来,大家这才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形态。棕色皮肤,大眼粗眉,眼窝比一般中国人要深一些,看起来像南美那边的混血人种。

王希咖突然想到郎那多的名字有点耳熟,就在地上写了“ronaldo”几个字母,问他的名字用英文是不是这么写,郎那多点头称是。

王希咖一下子兴奋起来,在他那个年代,凡是叫这个名字的都意味着踢球踢得很好,那时候ronaldo这个名字通常被翻译为罗纳尔多。

在山上的时候王希咖就跟彭连虎说下山以后要开展足球运动,这下郎那多来了,王希咖兴致更高。他一天的时间就把足球,球场做好了,虽然没有球网,但那也无所谓。

王希咖把以前经常打篮球的村民叫到一起,改踢足球。果然不出所料,虽然郎那多以前没有接触过足球这项运动,但是一学就会,速度又快,力量又足,非常有天赋。反倒是一直在吹自己“脚比手灵活”的彭连虎技术非常一般,带个球经常带着带着就丢了,好在彭连虎体力好,跑不死,球带丢了总能自己找回来。

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阿森,在足球场上的表现也不错,速度快,协调性很好,假动作总是做得特别真,射门的角度也很刁钻。这阿森,简直是古代艾弗森和马拉多纳的结合体,个子不高天赋高,说话不多技术多,王希咖相信,要是郎那多和阿森到了现代,一定会是拥有万千粉丝的体育巨星。

可惜这里是古代,光凭体育无法获得必要的生活物资,大家还得从事生产劳动。阿森除了打球平时一直帮刘木匠做事情,装个房梁盖个房子什么的,手艺也不错。彭连虎也有自己的学生要教,还有地需要种。只有郎那多每天在村里闲游浪荡,除了逗村里的姑娘就是逗村里的狗,什么正事也不干。

为了避免被人说闲话,王希咖出了点钱给郎那多买了块地,又让刘木匠和阿森给他盖了套房子。王希咖的意思是让郎那多多少种点地,省得被人当作好逸恶劳的二混子而看不起。但郎那多明显对种地没啥天赋,送给他的地庄稼长得只有别人的一半好,不得已只好把地改成球场,每天在那里练颠球。

王希咖只好又安排他去放羊,这份工作倒是符合郎那多放纵不羁爱自由的性格特点。可能是因为他会变狼的缘故,郎那多跟动物之间的交流比一般人深刻许多,村里的狗都怕他,更别提羊了。郎那多让那些羊往东走,那小羊绝不敢往西迈一步,没几天就把小羊放得又肥又壮,也没啥动物敢来偷狼人放的羊。

看到郎那多在放牧方面比较有天赋,王希咖又买了些牛啊,马啊,驴啊什么的大牲口让郎那多去放,郎那多也弄得井井有条。很快郎那多在村里就摘掉了散漫分子的帽子,变成了人见人爱的放羊倌兼兽医——只要是动物方面的事情,就没有郎那多搞不定的。

把一个狼人,一个足球天才培养成为一个放羊倌,王希咖心里也挺不是滋味,总有一种用牛刀杀鸡埋没人才的感觉。可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,踢足球真的比放羊更有意义吗?王希咖并不知道。

在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前,王希咖除了经商赚钱,最喜欢的就是修炼铁布衫,想要提升自己的肉体战斗能力。他想要看看渡劫之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,为此不惜买了一颗核弹来渡劫。如今来到这个时代,认识了新的人,有了新的,年轻的身体,他也不知道这算是渡劫成功了还是失败了。

如今到了古代,毫无科学技术,按理说这个时代用来修炼是再好不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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