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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六章 风中的百合花(一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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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筹备年报工作以来,于诗言第一次准时下班。五点十分她已经出现在购物中心的停车场了。

远远地看见顾凌站在车旁,用眼光迎接她。她一路小跑奔过去。

“这么快?”

“嗯,急着见你,所以紧赶慢赶把今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结束了。”

“累了?饿了?”顾凌抬手把她脸边的碎发捋到耳后。

于诗言点点头,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。

“走,先吃饭。”顾凌给于诗言打开车门,等她上车坐好后,帮她关好车门。接着走到驾驶座旁,上车,开车离开。

有一辆普普通通不显眼的黑色汽车跟在他们的车后,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
于诗言曾经问过顾凌为何对丰田普拉多这款车情有独钟?

顾凌说“这款车里有我们俩的许多美好回忆。最难过的那几年时间,想你想到快发疯时,坐在车里就觉得,你还在身旁,笑着,闹着,想着在那次事件中,你抱着我说,’从今往后我们永远在一起了’。”

在没有遇到顾凌之前,于诗言认为爱情只是幻象,一切并不值得。比如,应瑒。十七、八岁时,她以为自己不能离开他,后来却发现,要离开他,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。要忘记他,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。

遇到顾凌之后,她以为自己可以忘记他。不是有句“时间是最好的良药,可以治愈一切伤痛”的俗话吗?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是那么短暂,人的一生又是那么漫长。后来她却发现,要忘记他,比想像中困难许多。

当于诗言在报纸上看到顾凌和莫舒悦结婚的新闻时,她心里很想念他。她回到新明市。她以为新的环境,再加上空间的距离,还有时间都会帮助她忘记顾凌。

她离开林市的那天早晨,天上下着雨,她故意没有打伞,雨淋湿了她的头发和衣服,行人也看不出这名不懂避雨的奇怪女子脸上的泪。

和顾凌分别的那几年,她唯有靠身体的极度疲惫和劳累才能忽略对顾凌的思念。

那天早晨,她原本计划跟着骑行群的骑友一起去紫霞谷看红叶。她骑车出了小区大门,来到等待她的傅尧面前,顾凌出现了。他对她说“莫舒悦跟我提出分居了,你愿意等我两年吗?”

她说“我愿意,多久都愿意。”

此刻,顾凌的车停在她居住的小区的街道旁,她和他坐在车里。

“明天要早起上班?还是准时到?我送你。”

“年报快出版了,要赶工。”

“别太累着自己,实在辛苦,忙完今年就辞职,我养你。”

“我上班的时候,你不要总是一个人待在酒店里,会闷的。”

“公司的事我得操心呢,接接公务电话,安排安排工作,时间过得也很快的。”

“你待几天?”

“待到周末跟你一起回林市。”

“嗯,好。”

“嘉祐呢?不如让嘉祐到我那里住,我照顾他。”

“我这次回去跟他商量商量。”

顾凌伸出手把于诗言拉到怀里,他的吻如春雨般细细打在她的脸上,半天才放开她。

“不早了,回家就赶紧上床休息,明早起来就给我打电话,我来接你上班。”

于诗言像一只慵懒的小猫把脸藏在顾凌的胸膛和肩膀之间不舍得动。

顾凌哄了半天,她才依依不舍得起身。

才踏进房间,顾凌的电话也跟着来了。

“回到家了吗?”

“嗯,你在哪儿?”

“车上。”

“回去吧。”

“诗言,我爱你,很爱很爱你。”

“我也很爱很爱你。”

“赶紧睡,明早我接你。”

“你开车时注意安全,明早见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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