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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里世界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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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样,他们的外貌并没有多大变化。

只是因为贫穷,资源的短缺让他们看起来有点沧桑。

“是巫师!”

很快,那些眼神麻木正在做活的穷人们发现头顶盘旋的音速鸟,纷纷兴奋起来。

“好久没遇到巫师了,得赶快告诉多杰老大,干上一票,对方身上肯定带着不少魔法材料,足够我们挥霍一阵子了。”

人群中被分为两类,一类是正扎堆站在钢铁建筑中做活的穷人,而另外一群人则躺在舒适的房屋内,旁边桌子上放着一些数不出名字的水果。

一个外表精明圆滑的短发中年男子听到外面的呼喊声后,当即推开在身上认真服务,带点姿色的穷苦姑娘。

骑在音速鸟身上的格林听到下方的呼喊声后,皱了皱眉。

不知道对方的态度,对他的到来是表示热烈欢迎,还是纯粹想宰肥羊?

下方的穷人可没想这么多,只是每次巫师到来后,一周内的伙食能比平时悄悄好上一点。

平时做活太辛苦,如果想要偷会儿懒,会被附近监视的狱卒抓住,他们会用鞭子狠狠地抽这些贱民的后背,不打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绝不停止。

巫师到来的那一周,就算有人偷会懒,那些分上点东西的狱卒们因为心情不错,只要不太过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当作没看见。

格林控制着音速鸟慢慢下落,很快,他便看到一个脸上带着掐媚笑的中年男人快步走了过来。

“巫师大人,您好…”

然而,当他看清对方的模样时顿时一愣。

因为格林看起来太年轻了,他估摸着对方最多几岁,而这么有潜力的巫师要是死在自己的领地,要么等待自己的…

想想后果,中年男人打了个哆嗦,看向格林的目光中变得更加崇敬,连腰都不自觉地弯了下来。

从对方身上抢夺材料,毁尸灭迹的心思淡了下来。

“这里是哪里?”

格林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。

“额,这里是我管辖的地方,大概在赛哈拉沙漠西部,泥水河附近。”

格林默默听完他的介绍,继续问道。

“附近还有更大范围的居住地吗?”

“应该…没有,最近的漠河镇离这里也有几千公里的路程,要到达那里至少得三天三夜吧。”

“当然,如果是您肯定要不了这么久。”

见格林眉头皱起有些不高兴,连忙改口道。

“你们用什么交通工具赶到那里的?”

格林看了他一眼,淡淡问道。

“大人您看,这就是沙漠袋鼠,是这里的特产,当然,如果是赶远路的话沙漠骆驼更可靠一点。”

中年男人带着格林来到一处矮小的房屋前,吩咐看管的佣人打开大门。

唯唯诺诺的佣人似乎有些惧怕他,虽然对站在身旁的格林感到好奇,却不敢去看对方。

当大门打开后,格林看到那些变异动物,眼睛眯了起来。

沙漠袋鼠为了适应残酷的环境从而不被自然淘汰,腿部肌肉变得更加健壮,它双眼的睫毛变得狭长可以有效抵挡吹来的风沙。

而同样,因为人类长时间的训样,原先脾气暴躁的袋鼠变得格外温顺。

与沙漠袋鼠不同,沙漠骆驼体型比原来大了许多倍,看起来像是辆小型货车。

宽敞的背部可以负载一些不太重的物品,原先高高的驼峰衍化成几个小型胃袋藏在它身体下部,使它走起路来摇摇晃晃。

与迅捷方便的沙漠袋鼠不同,沙漠骆驼速度要慢许多,可因为其性格沉稳不惧怕大型野兽所以是居家必备的良选,沙漠袋鼠则适合那些独行侠。

骑在两者背上分别感受了一下速度,按照中年男人所说的三天三夜,格林感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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